“临终关怀”也可以理解为,随着长者的病况和老衰的进展,即使进行医学上的各种,也无改善的可能性——在这种情况下,尊重本人的意愿和选择,帮助其在“他(她)所希望的场所”里维续生活直到生命的终。这个帮助的全过程可称做“临终关怀”。
在国内,大多普通民众都是谈“死”色变,对自己的家人也是如此。家属往往想要让患者撑着活下去,哪怕是身体插满化疗管子,哪怕是昏迷着靠呼吸机活着,只要心跳还在就好。甚至很多时候,患者说想要放弃不的时候,家属无视了患者的需求而拼命抢救他。
这还算不上残忍。在后的日子里,病人常常得被动地接受这样的“待遇”:一是过度。有些病人甚至直到生命的后一息仍在接受创伤性的。另一个极端是不足,也就是说,病人受到的痛苦和不适直到死亡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解脱。
一般说来,濒死者的需求可分三个水平:①保存生命;②解除痛苦。
因此,当死亡不可避免时,病人的需求是安宁、避免骚扰,亲属随和地陪伴,给予精神安慰和寄托,对美(如花、音乐等)的需要,或者有某些特殊的需要,如写遗嘱,见见想见的人,等等。病人亲属都要尽量给予病人这些精神上的安慰和照料,使他们无痛苦地度过人生后时刻。